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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业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颁布的《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由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2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组建的社会团体法人。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内蒙古银监局,行业主管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成立。为开展内蒙古银行业协会日常工作的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一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视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担任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综合部综合岗的工作,试用期二个月,期满与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给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劳动保险待遇。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不负责被招聘者来协会工作的住房、直属亲属调动和安排工作等事项。 二、招聘岗位要求 要求: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中文、经济、金融、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较好的经济、金融理论水平和良好的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 三、薪酬待遇 一经协会录用,在试用期内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在1000—1400元左右(含劳动保险待遇),福利待遇按照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网上发布《招聘启事》、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凡报名参加招录的人员须经初审、笔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 五、报名事宜 有意应聘者可自6月10日前在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招聘启事》附件中下载《内蒙古银行业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07年6月15日前为统一交表日期。《报名表》寄送:“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金融大厦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综合部”收,邮政编码:010020,恕不接待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寄送《报名表》须一并附以下资料: l、填写完整的《内蒙古银行业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者亲笔书写500至1000字对协会工作的认识。 2、有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业务成果及发表文章、奖励证书复印件); 3、接到面试通知时,应聘人员需要带“有关证件”原件。 六、通知与录取 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和政审并由协会秘书处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人选,报协会会长和副会长审阅,没有不同意见的,协会秘书处将直接通知被录取人本人;未被录取的,不负责通知本人。凡是通知到本人的,协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