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人事厅、教育厅 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30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 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受聘上岗后,首次聘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不予续聘。(不包括外省市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阜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职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须达到3人以上,方能招考。
(二)报名方法
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还要携带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大学生推荐就业证明。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三)报名时间
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1月21日。
(四)报名地点
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招生办(市教育局西30米)。
(五)报考费用
报名费20元,考务费两科100元,试讲费50元。
三、招聘基本程序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分为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三个方面。
(一)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参考资料: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主编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申报岗位的专业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权重为3:7,总分100分。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日期为2008年2月24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试讲:笔试合格者(达到或超过60分)参加试讲,一个岗位笔试合格超过10人的,由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 试讲人。试讲主要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的内容随机抽取。听课对象:由专家(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由用人单位指派)、学生(由用人单位指派一个班级)等组成,试讲总分为100分。听课对象当场打分,打分权重为5:3:2。
(三)面试:主要是进行答辩式的考核,对象是:将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所需岗位1:3确定人员。面试成绩为 10分。面试由教育行政部门、应聘单位、学科负责人(7—9人)组成。
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按岗位、面试后总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一个岗位出现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分数相同,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同类毕业生分数相同的,再次试讲确定。
(四)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后总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通过阜新教育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见习期一年。
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 0418-3910055 0418-3910031
市第一职专招生办 0418-6527533
阜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