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文件精神,经靖江市政府批准,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
(1)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靖江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2)2006、2007届在靖江市教师招聘中落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3)2008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可报考机械、工民建、数控、焊接、工业设计等职教专业(限靖江市生源)。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械、工民建、数控、焊接、工业设计专业的“双师型”本科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2.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3.报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08届毕业生待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种类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种类及其以下种类的学校岗位。
(3)2008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才能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音乐、体育专业除外)。
(4)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1~1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康宁路78号,教育局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证明;
(2)2008届毕业生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06、2007届落聘的靖江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双师型”人员还需提供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2008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幼儿园不分学科)。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校类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毕业生凭靖江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其家庭所在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08年4月17日(上午8:00~下午5: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于2008年4月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的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带进),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职教等专业毕业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加试,说课、专业加试满分各为50分,面试时一并进行。面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和附加分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其中附加分包括:⑴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加2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不重复计算。⑵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非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三级证书(非计算机专业)各加1分。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后将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分带进),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学科,报考者综合成绩必须满60分才能参加体检。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学科面试平均成绩的直接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依次替补。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市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6月25日~26日到靖江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逾期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即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替补。
(六)公示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6月30日前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
(七)公开选岗
1.省靖中:省靖中按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对硕士研究生和综合成绩排名前列的人员进行上课测试,评定上课成绩,然后按照综合成绩和上课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各学科人员。
2.其他学校:2007年7月6日进行公开选岗,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选岗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空缺岗位不再替补。硕士研究生优先选岗。
(八)聘用
公开招录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学校与聘用的毕业生在选岗现场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报市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职教专业教师正式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双师型”教师的各种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21562(市人事局) 84854913(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4814138(市纪委) 84812568(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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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