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红河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红河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聘用工作人员制度,保证我校新进教师素质,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红人[2006]1号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红人通[2006]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红河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79年8月11日,2000年1月7日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政复[2000]6号批复:“个旧市技工学校与红河州技工学校合并办学,成立新的红河州技工学校”,新组建的红河州技工学校属工业类全日制技术教育,由红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可进行成人学历教育,同类职业短期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学校位于个旧市个金路8号,分设个旧八号洞、鸡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872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余平方米,固定资产4千万余元。学校核拨编制为240人,办学规模为2000人,现有教职工135人,在校学生2094人。2000年学校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省级重点技工学校,2002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文明学校。红河州技工学校是集技工教育、大中专教育、经济管理干部培训、在职技术工人培训、再就业转岗培训等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职业学校,是云南省技工学校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省部级重点学校之一。
二、招聘的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学历 |
年龄 |
人数 |
专业及要求 岗位描述 |
|
理论教师 |
043 |
本科 以上 |
28岁以下 |
2 |
机械制造与设计 |
|
理论教师 |
044 |
1 |
水电 |
|||
理论教师 |
045 |
1 |
自动化仪表 |
|||
理论教师 |
046 |
1 |
体育 |
|||
理论教师 |
047 |
2 |
化工工艺 |
|||
实习指导教师 |
048 |
大专 以上 |
35岁以下 |
2 |
钳工;限男性 |
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学历可为中技以上,要求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 |
实习指导教师 |
049 |
2 |
焊工; |
|||
实习指导教师 |
050 |
2 |
电器控制;限男性 |
|||
实习指导教师 |
051 |
1 |
汽修发动机;限男性 |
|||
实习指导教师 |
052 |
1 |
数控,限男性 |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招聘理论教师的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14日至1980年5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2008年7月毕业的在校生;已毕业并已到州、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登记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具备岗位条件的其他相关人员。
2、招聘实习教师的范围: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学历可为中技以上),户口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4日至1973年5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具备岗位条件的其他相关人员。
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技工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形象气质好,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A、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但未解除处分的;
B、受过刑事处分的;
C、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D、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
E、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简章发布即日起开始,至现场报名前五天结束(2008年5月9日结束),考生可通过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但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经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现场报名时或2008年5月18日前,到红河州人才市场提交上述需要出示的证件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蒙自县兴盛路红河审计二楼)。
报名时间:5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报名联系电话:红河州技工学校 0873—2224298 2224400
红河州人才市场 0873—3734500 3734501
(三)应聘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可由学校出示相关证明报名)原件,专业技术等级证、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和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5分彩色数码照片(要求是.JPG格式文件120*150像素图片)。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己适宜的岗位报告参加应聘考试。报名费每人收取150元。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河州技工学校负责。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5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过时不侯。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总分值100分。所有报考人员均进行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一)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30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理论教师考试科目:《时事》和《专业课知》;实习教师考试科目:《时事》和《专业课知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3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外貌、身体、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进行考察。
(三)实际操作考核
实际操作成绩总分40分。实际操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①、理论教师考核:理论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主要考核备课、组织教学、讲授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
②、实习教师考核:主要考核实习教师指导教学的实际操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08年6月10日上午9:00
实际操作考核时间:2008年6月16日—19日四天。
理论教师考核:2008年6月16、17日
实习教师考核:2008年6月18、19日
考试地点:红河州技工学校(个旧市个金路8号)
(五)成绩公布及查分:
考试成绩于2008年6月26日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08年6月30日到红河州技工学校查分。
五、聘用办法
1、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三项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以上的,按招聘岗位名额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带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政审以考生的人事档案为基础(无人事档案者不得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上公示,公示期七天,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者,报州人事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按招聘岗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从总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按专业所有考生均达不到60分的,该岗位招聘名额取消。
3、实习教师可从企业人员中招聘、但须符合州人事局的相关招聘要求。招聘录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相关劳动合同关系。
本简章由红河州劳动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