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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08年招聘非教学人员启事(第二轮)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单位 |
需求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岗位要求 |
拟安排岗位 |
厦门校区指挥部监审办 |
1 |
本科 |
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专业。特别优秀或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工程预结算 |
财务处 |
1 |
本科 |
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系统,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
出纳或会计 |
校医院 |
1-2 |
本科 |
临床医学(西医)或全科医师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内科 |
2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专业,特别优秀或有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B超室或放射科 |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西医)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耳鼻喉科 |
注:以上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的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指非应届毕业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缴纳报名费80元(到华侨大学会计服务中心资金部缴纳或通过银行汇款,银行汇款户名:华侨大学,帐号:8300031084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建泉州华大支行,备注上须注明报考人姓名及用途)。
应聘者可通过信件方式或直接到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注明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08年5月20日17时止(以收到信件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李克砌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362021; 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五、考试考核办法
1、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具体名单将于2008年5月21日在我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上公布)应带身份证及缴款凭证参加统一笔试。
2、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的5倍确定面试对象。
4、根据面试、考核等方面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确定初步人选。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5月24日9:00-11:00
考试地点:华侨大学洪祖杭大楼(法学院大楼)
报到时间、地点:考试当日8:30-9:00(超时仍未报到者视为弃权);华侨大学洪祖杭大楼(法学院大楼)一楼大厅。
六、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毕业分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每学年末,学校根据代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并根据当地有关规定为代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具体按照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厦门校区工作的人员不提供住房。
七、其他
1、2008年5月21日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rs***.cn[点击查看])公布经资格审查后的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请大家注意查询。
2、如情况有变,将在我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
华 侨 大 学 人 事 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