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简章
== [2008-4-28 10:37:56] ==
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简章
2003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我校法学一级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能够全脱产作博士后研究;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报名要求:
凡申请来我校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请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个人简历(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2.《进站审批意见表》;
3.两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留学博士、外籍博士应至少提供一封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级专家的推荐信);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
6.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相关证明;
7.培养单位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
8、同时请各位申请者进入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申请表格,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相关材料。
三、申请时间:
上半年: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下半年: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2月20日
四、招收名额:
全年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15名,其中,暂定资助招收3名,自筹经费招收12名。最终资助名额待重庆市人事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 正
联系电话:023-67258273
传真:023-67258276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宝圣大道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编:401120
六、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 (见附件)
附件:《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