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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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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05-05 来源:
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2008年应届毕业生,特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种子世界杂志社合署办公。所挂靠的黑龙江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于1997年通过了农业部双认证,是首批部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专业:仪器分析、分析化学、农学(分子生物学)。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毕业的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内(计算截止报名日);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四)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志于投身种子事业发展。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150008)或电子邮件发送xiaoV20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2)公开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能有效证明考生自身学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联系人:康忠宝(0451-82624408)、刘丽(0451-82626443)。
5、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条件全部符合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进入面试。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由省农委人事处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指导。
1、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拟定。
3、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平均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和体检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农委和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五)试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纪律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做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负责实施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