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服务需求,经县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县卫生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35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范围
(一)报考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护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必须为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未就业的限2006、2007、2008三届;
3、在职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身高1.58米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录取标准》执行。
6、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限在职人员提供),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名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者如实填写《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丰县人民医院电教室。
3、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考的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并通知应试护理人员。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过丰县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进入面试。
(三)体检与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对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聘用,并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
三、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二年。
工资待遇:试用期,中专500元,大专600元,本科7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工资调整为中专600元,大专700元,本科800元。
四、考试录用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招聘工作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严格考风考纪,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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