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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事业单位

(全职,发布于2008-05-1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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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招聘职位51个,计划招聘人数106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晋江市200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的职位不予开考,相关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二、报考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

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至1990年5月1日期间出生的);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㈠时间:2008年5月25-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㈡地点:晋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电力大厦裙楼一楼)。

㈢应提供的证件

⒈报名时,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职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还须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或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所任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⒉报考《计划表》中有设定其它要求的职位,报名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⒊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或符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㈣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㈤注意事项

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⒉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⒊报考人员所报职位符合开考条件的,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⒋招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单个或多个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专业条件要求中的相关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该职位;招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2008春)》中该专业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方可报考该职位。

⒌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试卷,并负责笔试阅卷工作。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将分别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㈠笔试

⒈笔试科目。报考代码为0101、0204、0701、0702、0703、0903、1301职位的(以下简称A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其它职位的(以下简称B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⒉笔试成绩。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分数。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卷面分数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累加而成;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卷面分数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⒊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8年6月9-10日,领取地点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电力大厦裙楼一楼)。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㈡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二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印发,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将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

㈢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由按比例折算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比例为60%,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为40%。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㈠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按规定渠道送达组织人事部门。

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其中,报考晋江市公安局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职位的,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㈣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晋江人事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㈤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㈥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职业空缺的,原则上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其它事项

㈠拟聘用人员中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提交验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㈡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㈢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㈣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晋江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㈤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市人事局    0595-8567727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595-85697558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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