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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全职,发布于2008-05-19)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2008年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才招聘简章
  •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事厅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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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08年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才招聘简章



  所属栏目:招聘单位 加入时间:2008-5-19  阅读次数:115次  


山东艺术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建院50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2万名合格艺术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7444人,研究生401人。学院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文化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及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现代技术教育部、公共课教学部14个教学单位。共有21个本科专业。目前,学院美术学、艺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文化艺术管理学、文化产业研究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文化研究和文化产业研究分别被评定为省级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音乐学学科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形成了有特色、有优势的重点学科群。学院具有艺术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有8个硕士学位点。并成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和同等学历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学院占地1313亩,其中长清校区1200亩。
因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学院拟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公开招聘一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8年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才招聘的重点是博士研究生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高校教师基本要求。
5、应聘人员经考核具有履行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招聘待遇
根据不同的学科特点和应聘者的条件,以及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参照《山东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详见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页),学院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及工作条件(特殊岗位可面谈)。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的确定要满足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第一阶段我院共计划招聘15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具体内容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附件)。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才招聘工作方案的拟定及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可直接到相关学院或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个人资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有效证书复印件,反映本人教学与科研水平和成果的科研课题、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人事处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共同把关,最后统一确定参加应聘人员名单。
3、应聘教学中高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不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试讲、答辩等,由教学单位确定具体内容,并负责通知确定的人选前来面试。
(二)教学科研能力、管理能力评价
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科研能力、管理能力评价标准和办法,并组成由本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骨干参加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评价小组(一般不得少于9人),对应聘人员按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考察
人事处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教学、科研、学位课程成绩及其它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学院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个别岗位经考核无合适人选,不再招聘。
(四)体检、政审
人事处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并组织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省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人事处根据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院党委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人事处汇总,报人事厅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方法
(一)招聘工作采取量化赋分的方法进行,择优聘用。
(二)考虑到招聘数量较多,时间跨度较大等因素,整个招聘工作分期分批进行。
七、有关说明
在规定的条件内无人应聘的将取消用人计划,如出现空缺,在规定条件内依次递补。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567526
联 系 人:王建新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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