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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招聘2008年师范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 | ||||||||||||||||||||||||||||||||||
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师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部分2008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安溪县籍生源全日制师范类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三、招聘办法 1.签约。 ①直接签约。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北师大、华东师大毕业生。上述对象签约后分配在城区完全中学任教。 ②面试签约。厦门大学、福师大前20%优秀生;漳州师院、集美大学、泉州师院前10%优秀生。上述对象通过面试考核后签定协议,并分配到城区完全中学任教。若报名数超过学科招聘数,则该学科采取考试择优招聘。面试签约时间:6月21日。 2.考试。应聘者持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考试,择优招聘。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量时,直接通过考核签定协议。 3.考试时间、形式、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方案:7月7-11日安溪县教育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20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溪县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股(安溪县城36米大街)。电话:0595-23232412。 五、报名应带材料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自荐材料; 4.属相关院校前10%和前20%的优秀生,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安溪县教育局。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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