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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一、招聘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200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四、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日前 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投递应聘材料。 (地址:南宁市民乐路5号,广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邮编530012)。 六、报名须知: (一)发布招聘信息。6月13日在区(市)人才市场、广西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西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2008年6月13日至6月20日为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报名手续材料(个人自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投递到我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集中测试、面试:按照用人计划的1:5比例,于6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计算机操作水平、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按照综合素质、能力高低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综合考核:按招聘职位人员的1:2的比例,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复查,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时间:于6月底由我中心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原参加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时间:于7月上旬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招聘后的管理办法另定。
联系人:袁源 联系电话:0771-28233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