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阳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计划,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遵市人发[2007]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教育类限遵义市户籍或遵义市生源,卫生类限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 ,交通类户籍不限;
3. 在本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招募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表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①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②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9日至12日9:00至16:0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事劳动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08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2008年统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在《报名表》中要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考务费,教育类考生报名考务费参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人通字(1992)98号文件和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教学通字[1993]247号文件每人收取150元;卫生、交通类考生报名考务费参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85元。
(四)报名其他事项
1、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教育类;B类为卫生类;C类为交通类。具体分类详见岗位一览表;
2、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3、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发布简章的同一媒体(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及县招考办、用人单位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4、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领取。
三、加分照顾政策
(一)加分应具备的条件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在绥阳县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招募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3、本县户籍符合政策生育的农村"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女孩。
(二)加分的分值及方式
1、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中加5分;
2、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3、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绥阳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加分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县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方可加分。
(三)加分须提供的资料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共青团绥阳县委员会出具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3、招募的"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绥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符合政策生育的农村"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女孩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1、考试实行100分制;
2、教育、交通类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卫生类只采取笔试方式。《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08年7月21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在绥阳县城关中学,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如有变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时事政治等;
(2)《专业知识》:教育类专业知识除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外,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二,卫生类专业知识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职位专业内容,交通类专业知识为桥梁、公路工程技术、公路管理养护、交通法规等基础知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报考各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教育类面试的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普通话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交通类面试的内容为公路工程现场、公路相关知识现场答辩;
3、面试时间为2008年8月2日;
4、教育类面试考点设在绥阳县城关中学,交通类考生面试考点设在公路现场,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数不得超过该职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如均不合格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三)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成绩公示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县招考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五)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政审)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以书面材料报县招考办,报送材料应包括用人单位党组(党委)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考察材料、已婚人员的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等。县招考办负责全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的表现为主,往届毕业生实行社会考察为主。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经县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考核(政审)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人选。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县招考办公示栏及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县人事劳动局审核,并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严肃招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招聘过程中若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被取消聘用资格后,需递补的,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递补人选进行考核。
(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2- 6363057
监督电话:0852- 6363201
附件1:《绥阳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绥阳县200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内容界定》
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绥阳县200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内容界定
一、专业知识内容
1、招聘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内容:幼儿师范学校现行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材相关知识。
2、招聘小学教师专业知识内容:我县现行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内容。
3、招聘初级中学教师专业知识内容:我县现行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内容。
4、招聘普通高级中学教师专业知识内容:我县现行普通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内容。
5、招聘职业高中幼儿教育专任教师,专业知识与招聘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为同一试卷。
6、招聘绥阳中学心理咨询教师专业知识为师范院校现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相关知识。
二、面试内容
1、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弹、跳、画、说、写五项基本技能。
2、招聘小学教师面试内容:我县现行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形式为说课。
3、招聘初级中学教师面试内容:我县现行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形式为说课。
4、招聘普通高级中学教师面试内容:我县现行普通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形式为说课。
5、招聘职业高中幼儿教育专任教师面试内容:届时由专家评委制定。
6、招聘绥阳中学心理咨询教师专业知识面试内容:届时由专家评委制定。
绥阳县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招聘职位表(下载):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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