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台江县人事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台江县人事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8年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州人事局批准,2008年台江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41名。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中师)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仅限台江县户口或生源);
2、黔东南州外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7月8日(周末不休)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书(2008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岗位的考生需持相应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6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台江县人事局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8年7月17日至19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台江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进行考试。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由台江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台江;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事局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五)截止2008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的;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八)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查,再由县人事局按规定程序报州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县人事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事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5-5322134 县人事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5322653 县纪委办公室
附:《 2008年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台江县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
2008年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简介 |
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其它招聘条件 |
1 |
台江县水利局 汪一水库管理所 |
专业技术人员 |
农电技术员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村电气化技术 |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工程技术员 |
02 |
1 |
大专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 |
|
|
3 |
台江县建设局 城乡规划管理站 |
专业技术人员 |
规划站技术员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城市规划、城镇规划 |
|
4 |
台江县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专业技术人员 |
设计室技术员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 |
|
5 |
台江县交通局 交通建设管理站 |
专业技术人员 |
设计室技术员 |
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 |
|
6 |
专业技术人员 |
设计室技术员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公路与桥梁 |
|
|
7 |
台江县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人员 |
检验师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应试生, |
8 |
专业技术人员 |
器械维修师 |
02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精密医疗机械制造与维护、医疗仪器维修、医学影像技术 |
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应试生, |
|
9 |
台江县财政局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财务人员 |
01 |
2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电算化 |
|
10 |
专业技术人员 |
财务人员 |
02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工业会计、市场营销 |
|
|
11 |
台江县职业中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计算机教师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12 |
台江县老屯中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体育教师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体育教育、竞技体育、运动训练 |
具有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
13 |
台江县南宫中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美术教师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美术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
14 |
专业技术人员 |
语文教师 |
02 |
1 |
大专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
|
15 |
台江县民族中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地理教师 |
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学、地理学教育、地理信息系统 |
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16 |
专业技术人员 |
语文教师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17 |
专业技术人员 |
物理教师 |
03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18 |
专业技术人员 |
英语教师 |
04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19 |
专业技术人员 |
历史教师 |
05 |
1 |
本科及以上 |
历史学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20 |
专业技术人员 |
化学教师 |
06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21 |
台江县南宫乡 拥党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2 |
台江县南宫乡 交宫教学点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3 |
台江县南宫乡 东扛教学点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4 |
台江县南宫乡 巫细教学点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5 |
台江县方召乡 交汪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6 |
台江县方召乡 巫脚交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7 |
台江县方召乡 基甲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8 |
台江县方召乡 养薅教学点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29 |
台江县台盘乡 棉花坪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0 |
台江县台盘乡 南庄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1 |
台江县台盘乡 平水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2 |
台江县排羊乡 南刀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3 |
台江县施洞镇 井洞塘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4 |
台江县施洞镇 黄泡教学点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5 |
台江县革一乡 大塘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2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6 |
台江县革一乡 排生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1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
37 |
台江县老屯乡 报效小学 |
专业技术人员 |
小学教师 |
01 |
3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