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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教育局

(全职,发布于2008-07-0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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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教育局2008年新教师录用通告

 

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决定考试录用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教师录用工作的基本原则

  新教师录用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要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新教师录用人数

2008年,仙居县教育系统拟考试录用中小学教师109名,其中:中学语文7名,中学数学6名,中学英语6名,中学科学12名,中学历史与社会3名,中学应用心理学2名,职业中学旅游管理1名,职业中学机械1名;小学语文19名,小学数学17名,小学英语16名;中小学计算机4名,中小学体育3名,中小学音乐4名,中小学美术1名;学前教育6名;特殊教育1名。

在拟录用的109名教师中,定向考录安岭、溪港、广度中心学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教师各1名。

三、新教师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与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报考人员应为由招生办送档、仙居籍(考入高校时户口由仙居迁出)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07年首次参加县教育局录用考试未被录用者,或由招生办送档、仙居籍且未参加县教育局录用考试的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国重点大学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生源和户籍限制);

②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仙居籍毕业生;

③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仙居籍毕业生,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4、报考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学科的应为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允许达到大学英语八级水平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报考中小学英语学科。

6、报考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新教师考试录用的主要环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于2008年7月10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仙居城关环城南路257号教育大楼)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户口薄或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两张。报名时,如实填写《仙居县教育局新教师录用考试登记表》。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采用笔试方法,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应用心理学、旅游管理、机械、特殊教育等学科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材教法。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换算而成。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3、确定录用初步人选。(1)按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参加考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1.3:1的学科,则适当减少录用人数;若某学科只有1人参加考试,其成绩等于或高于所有参加录用考试人员平均分的作为拟录用人选。(2)定向考录安岭、溪港、广度三个山区乡学校新教师的,按平行志愿形式填报具体乡镇。录用时,首先在不考虑志愿的情况下,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拟录用三个山区乡学校以外的教师;其次,在其他填报了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平行志愿形式拟录用三个山区乡学校的教师。若按志愿已被录用到三个山区乡学校而不愿去任教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4、公示。对拟录用的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为三天,对公示对象有反映,经调查,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再次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样取消录用资格。如因取消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分数高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5、体检。经公示,对符合条件者,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不适宜教育工作的不予录用。如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分数高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6、正式录用。对公示无不良反映且体检合格者,县教育局正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予以解聘。各类录用对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

五、新教师考试录用的有关要求

教师录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配合。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考试录用条件,实事求是提供有关证件。对提供虚假证明而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保证考录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共仙居县教育局委员会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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