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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08/7/4] 浏览:[469] 字体: [减小 增大]
根据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精神和区编办下达的增人计划,为适应当前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区本次共为27个事业单位71个岗位招聘92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08年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鉴于部分职位专业要求较高,且都是急需人才,本次招聘个别职位报考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可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长清区常住户口的非机关事业在编人员或长清区生源毕业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在长清区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教育局院内)。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并填写《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照和证明材料,同时提交《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领取准考证地点: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科目分两类:
A类: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根据岗位特点设置九类考试科目(详细科目归类如下),每个岗位只考相同或相近类别的一个科目。
A1:临床医学类: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肛肠科、麻醉科、病理科、B超科、高压氧仓科、心电图科、急诊科、结核病防治、社区医学;
A2:护理类:护理、助产;
A3:医学影像类;
A4:西药学类;
A5:口腔类;
A6:检验类:检验、病理细胞;
A7:中医学类:方剂、中医、针灸、按摩;
A8:中药学类;
A9:公共卫生类: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管理。
B类: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7月19日上午9∶00-11∶00。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在我区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人事局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事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个别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时间15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聘请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采取笔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大的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核人员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由聘用合同内容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87221103(区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87222430(区人事局)
本简章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2008年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点击下载)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长清区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