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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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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教育局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08/07/10 | ||||||||||||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教办学〔2005〕34号、省人才〔2005〕13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需求实际,经县政府同意,今年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435名,主要面向山区学校,充实山区学校师资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的原则。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则不再享受免考待遇: 1、专业对口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在全县学校实行双向选择;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省优秀专科毕业生,可以在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巽宅、鹤盛学区学校实行双向选择;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最后学年获得省优秀三好生者,可在岩坦、巽宅、鹤盛学区学校实行双向选择。 4、非浙江省招办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最后学年获得省优秀三好生者,可在岩坦、巽宅、鹤盛学区小学学校实行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师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03年12月31日前至今一直在永嘉县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的代课教师(简称"实践生")。 (四)师范类除中文相关专业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须达二甲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须达二甲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普通话均须达二乙以上。 (五)具有永嘉户口(报名截止日前);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必须在永嘉。 (六)年龄要求:应、历届毕业生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实践生"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连续任教15周年以上(1993年9月30日前开始在永嘉县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全县普高、职高 、初中、小学招聘; 2、高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全县职高学校招聘; 3、专科(除小教、幼教外)和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全县初中、小学招聘; 4、小教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全县小学招聘; 5、幼教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全县幼儿园招聘; 6、特殊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参加特教学校招聘,也可以参加全县小学招聘; 7、非浙江省招办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只能参加小学学校招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参加由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的各类学校招聘; 2、专科毕业生可参加由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的初中、小学学校的招聘。 (三)"实践生" 参加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巽宅、鹤盛学区小学学校的招聘。 四、招聘指标(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注:为了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招聘诸暨市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名到我县山区学校对口支教,聘用期一年。具体招聘办法由永嘉县教育局和诸暨市教育局另行制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实践生":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中师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要求:1999年以前的实践生以县教育局存档的临时教师工资册为准;2000年以来以每年每季度第一个月任教学校工资册复印件为准(须经学校、学区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认证)。同时在报名前签署个人承诺书。 (4)加分材料:加分的有关政策依据及相关材料,必须在2008年7月18日17时30分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有普通话等级要求的,需提供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单寸近期照片3张。 (7)报名费每人120元。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7日至1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永建路235号) 3、比例要求 本次考试,师范类毕业生不设开考比例,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总分为 120分;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实践生"招聘岗位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减少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200分,其中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设定笔试时间为150分钟,以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理论分值50分、撰写教案分值50分。综合理论以注重应试者实际应用能力的测试。题型有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五种类型;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与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撰写教案提供所报段、学科教材的内容(范围详见附件二)。 (2)笔试时间:2008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2008年7月22日在教育局二楼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中小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报考幼儿园的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实践生"以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 (2)面试内容范围:报考中小学的详见附件二;报考幼儿园的详见附件三。 (3)面试评分办法:①报考中小学的采用试课方式并现场录像,由评委集中进行评分。②报考幼儿园的采用试课和技能技巧考核相结合方式并现场评分。 (4)面试时间:2008年7月28-29日。高中、初中段为20分钟,小学段为15分钟。幼儿段为90分钟,其中试课为15分钟,技能技巧为75分钟。 (5)面试地点:见永嘉教育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不另行通知。 (三)加分 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符合计划生育加分条件的考生,系独生子女的加试卷总分(含试课)的3%;系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加试卷总分(含试课)的2%。其它加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岗位指标,以1:1.1的比例(逢小数进整数)按总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含比例内最低分同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不再另行通知。 (五)政审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政审。政审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记录审批表等有关材料须于2008年8月5日下午5点30分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资格条件复审,师范类毕业生由县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实践生"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根据各岗位指标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依次以考试、面试高分者优先,如仍为同分,采取加试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理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新聘用教师,要服从县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分配到沿江学校任教的教师要到山区学校支教一至二年;分配到乡镇中心学校任教的教师,要服从中心校的安排积极承担缺编村小、完小学校的教学任务,其工作表现情况作为转正定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拟聘对象名单详见永嘉教育网。 六、严肃纪律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凡不按本简章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 本简章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67222872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67222715
附件:1、2008年永嘉县教育局招聘教师指标一览表 2、2008年教师竞岗调动和招聘教案及试课教材目录 3、2008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试课和技能技巧评分细则
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教师 招聘 简章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政府郑小小副县长。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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