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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1日至1990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8年7月21日-7月25日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太湖路人防大楼一楼)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06年、2007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蓝底二寸照片3张。报名者填写《宿迁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招投标办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市招投标办在"宿迁市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招投标办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招投标办 0527-84338680 童学宝
市人事局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cn[点击查看]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招投标办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8年7月15日
附:
招聘岗位、范围、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 比例 |
要求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 |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
2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建筑、交通、水利工程类 |
限江苏省户籍报考 |
1 |
1∶3 |
计算机类 |
|||
1 |
1∶3 |
法律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