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名办案秘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热爱仲裁事业,具有为盐城仲裁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盐城户籍,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盐城生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5、法律专业或国际贸易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盐城仲裁委大楼201房间(市人民南路106号、市级机关幼儿园对面)。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填写《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相关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比例不足的取消招聘职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法学基础理论、仲裁法、合同法、仲裁实务等)和公共基础知识,以专业知识内容为主。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和仲裁委秘书处共同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按结构化面谈方式。在笔试合格者中,按不高于招聘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用人单位将考察合格人员聘用材料送市人事部门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新聘人员工作试用期一年,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仲裁委员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咨询电话:88377958,8812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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