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硕士研究生。市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市建设局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建筑技术科学专业;
2、年龄35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菏泽市建设局人事科;
4、提交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6、测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测试(面试)考核程序。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测试时间、地点:专业测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3)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体检考核通知将在菏泽市工程造价信息网(ww***org[点击查看])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由市建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择优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菏人【2007】39号文件要求在菏泽市工程造价信息网(ww***org[点击查看])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建设局人事科解释为准。
监督电话:0530-5310499 5310525
咨询电话:0530-5166073
附: 2008年菏泽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二○○八年八月五日
2008年菏泽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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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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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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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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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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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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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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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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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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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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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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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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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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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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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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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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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516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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