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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城口县卫生局
2008年面向社会公招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切和落实重庆市人事局、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探索我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引入人才竞争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充实乡镇卫生单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招。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城口县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常驻户口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不受户籍地限制。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山区卫生事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即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之间出生者;原城口县卫生系统集体人员和人才交流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67年8月以后出生者)。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城口县卫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组织成立的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应聘者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重庆市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三)报名地点:城口县卫生局办公室(葛城镇土城路27号)联系电话:59226062(卫生局) 59225936(人劳局)。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的一并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要求: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报专业。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08年10月29日-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要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规定比例,除紧缺特殊岗位外,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职数。
(一)笔试(200分)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日。
1.综合基础知识(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实时政治、应用文写作,教材为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的《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100分)
(1)医学基础知识(60分)
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生理、诊断学、医学法律法规,教材为医学中专教材。
(2)医学专业知识(40分)
医学专业知识由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选取相应的试题作答。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附加分
3、(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城口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确认加分。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城口县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2分。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按照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由城口县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加分)÷2×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由城口县卫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联合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城口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城口县人事局进行解释
附件:招考信息表.xls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