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委批准,省人事厅审核同意,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事业编制,文物保护人员1名,讲解员4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应聘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 2、未婚,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 3、中文类、传媒类、艺术类、历史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律类、文物保护类专业。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其中文物保护类专业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讲解员必须是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外,文物保护人员年龄和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以纪念馆为主,局纪委、人事处等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这项工作。 1、成立以龙剑宇书记为组长,毛利君为副组长,夏博文、刘佳瑛、李俊参加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事宜。 2、成立以纪念馆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和考评打分。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11日--11月18日在局系统各单位、韶山电视台、省内有关高校、省人事厅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并接受报名。 (二)、11月19日--21日,资格初审。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汇总后于11月21日前发出测试(笔试、面试)通知。11月25日左右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出题,题型为客观题(填空、改错、选择题),以综合知识为主,命题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国力等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认知能力,时间120分钟。考后组织人员当场阅卷,统分,宣布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①组织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试题由纪念馆出题。 ②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提问、才艺展示等。 ③考评小组按测评要素和测评标准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形成平均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综合个人素质、面试和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当场公布。
四、体检、政审 1、11月26日组织入围人员到长沙市一家省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2、12月1日前完成对入围人员的考察审查。
五、确定并公示招聘结果 12月5日由局党委综合个人素质、测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审核确定事业编制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南省人事厅网站予以公示。局人事处按政策到省人事厅办理合同鉴证、编制和工资审批手续。
六、聘用 由纪念馆与录用人同签定聘用合同,2009年1月份聘用人员到岗培训,整个招聘工作在1月底完成。
七、责任和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依据湘人[2005]171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公告上规定程序和应聘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程序规范,组织管理严密,操作流畅,评选标准统一,不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事件,达到选拔优秀人才目的。 以上工作方案妥否,请审定。
附件: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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