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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9-01-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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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是隶属市财政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资福利待遇。每月工资福利收入1000元左右(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缴交的费用)。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政府采购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时间:2009年2月23日——24日;2、地点: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袁山西路76号市财政局办公楼三楼);3、要求:持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1、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2、时间:2009年2月28日上午8:30—11:00;地点:另定 。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公布名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公布名单。
    五、体检。体检执行《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
    六、聘用。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两年期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根据双方自愿办理续聘。
    咨询电话: 0795—3562623、356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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