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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事局 米易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考试聘用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米易县乡镇财政支付中心(攀莲财政支付中心、垭口财政支付中心、白马财政支付中心、普威财政支付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本次共考试聘用米易县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考试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到3 :1时组织考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不到3 :1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范围
(一)具有米易县户籍或是米易县生源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或曾经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
四、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熟悉国家的财经政策,具备财会理论知识,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28周岁(1981年2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包括经济学类、财政学、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米易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日-2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加盖了鲜章(贴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5.在服务期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考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3."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团县委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县人事局考核合格的证明;"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县教育局考核合格的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县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的证明。
4.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米易县公开考试聘用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审查。
六、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费用缴纳
(一)领取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代领准考证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被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2009年2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二)缴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00元,参加面试的考生另外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领取准考证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由米易县人事局、米易县财政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会计基础知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2月26日。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公布:2009年2月27日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5.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09年3月2日到米易县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
6.政策性加分: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人员,按政策规定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分值加分。
7.计分办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拟考聘岗位数的2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09年3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4.面试时间:2009年3月5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综合成绩的公布。
综合成绩3月6日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考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低排序)。
(二)考核的组织:考核由米易县财政局组织。主要考察考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三)体检:体检由米易县财政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米易县有线电视、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为2009年3月)。
在同等条件下有文体特长者优先聘用。
十一、聘用人员的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应该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三)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事局 13882360095
米易县财政局 8173103
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8185511
监督电话:
米易县监察局 8172347
本简章由米易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