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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

(全职,发布于2009-03-0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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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招聘专业教师的报告及考核方案

于请求同意职教中心自主招聘专业教师的报告

 

市人事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邮职教中心有了长足的发展:学校新校区建设步伐加快;在已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三星级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正积极争创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四星级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不断加强,机电、电子、计算机已成为我校骨干专业,其中,机电、电子专业成为省、市示范专业。目前,学校在校生2600多名学生,专任教师145人,专业课实习课教师89人,占61%

按照《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方案》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的要求,在校生要达3500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70%以上。对照上述标准,我校专业课师资缺口较大,专业课教师负担偏重,临时聘用实习指导教师6名,加重了学校财力负担。随着我校整体搬迁到新校园,实训大楼交付使用,专业教师的需求将更加急迫,而且计划今年创建省四星级职业学校的任务又迫在眉睫。

20076月,学校曾向市人事局申请自主招聘专业教师,在征求取得同意批准自主招聘、被招聘人员享有正式人事编制和对等工资待遇的前提下,我校于2007年、2008年分别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人才招聘市场调研摸底,掌握了一批优秀师范专业学生的一手资料,现在特向贵局报告,为缓解教学实训人手紧缺燃眉之急,及早将招聘工作落实到位,特此请求同意我校自主招聘专业课教师:机械类3名、服装设计专业1名、舞蹈教师1名。在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领导和监督下,由我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招聘对象进行面试、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测试,对综合考评优秀者,择优录取。

以上报告当否,请指示。

                      

                            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

                               二○○九年二月十日

 

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

2009年春专业教师招聘考核方案

高邮职教中心创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学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创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需要,现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教师。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业或岗位

招聘人数

备注

数控

3

重点是实践环节测试

服装设计

1

二、应聘条件

1.身心健康,品貌端正,热爱职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

3.年龄在28周岁(198011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或硕士学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相等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符。

  三、招聘组织

1.导小组:

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高邮职教中心负责人

2.工作小组:

组长:周立鸣   副组长:张方泉吴荣平

成员:金本忠   

四、参加应聘考核报到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在办理中,需出具有效证明)。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暂无原件,需提供学校学历证明)。

5.各类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7.本科生就业协议书。

五、应聘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在已接收应聘的本科生、研究生材料中,对有意向来我校应聘的毕业生,已通知其来参加应聘,应聘名额以13比例确定。

1.预报名:(此工作已结束)

时间:2009215日—224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电子邮件:020765x@

2.确定应聘人选:

通过对预报名人员的核查,按照12比例确定来现场报名、考核的对象。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28日全天

地点: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张方泉(办公室主任)

(二)考试

考试分实践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先实践测试,后依实践成绩进入面试环节。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最终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 面试成绩×30%)。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考试地点

31

830——1130

实践测试

实习车间

31

1330——1500

面试

校长接待室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按需求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于311700公布。

(四)审核和签约

拟聘用人员311730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上岗前必须提供本科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按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由学校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于32日上午7:30在高邮市人民医院集中。注意事项:1)空腹(2)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情况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核结果不理想者,不予聘用或替补。

(六)正式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凡合格者,由学校正式通知考生本人,并视考生实际情况打算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

六、其它事项

1.所有参加到我校应聘的考生,需向所在学校申请,出具有效介绍信。

2.学校地址:江苏省高邮市文游南路6号(由应聘学生本地出发如乘火车,到扬州火车站或者淮安火车站下车,然后再乘车到高邮汽车站,之后乘出租车到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东门下)。

3.学校推荐住宿地点,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由学校承担

4.按有关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核费100元。

5.拟聘用对象体检费每人100元,由应聘者自付。

6.联系方式: 051484612065 051484900368 15152777756

            0207653x@  张方泉

七、该《招聘方案》由江苏省高邮职业教育中心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备注:收到本信息后,必需在较短时间内,反馈告知已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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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 2009-03-02 阅读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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