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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聚集和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及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09年度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杰出人才加盟西南政法大学。
一、专任教师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在50岁以下。其中,法学专业教授须符合我校博导条件,其他专业的教授近3年须在本专业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2、优秀博士,年龄在40岁以下(其中应届博士在35岁以下),其中具有副高职称人员须有高校从教经历。所在专业在全国排名前10位,
前学历须是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且硕士、博士专业方向一致。博士阶段有 3篇以上学术论文在专业性CSSCI刊物上发表,或有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SSCI或权威期刊上发表。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者优先,海外博士或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者优先(海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3、体育部教师条件见附表。
4、优秀博士的引进方式,除直接接收外,可视情况在在读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中选拔,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时经考核达到专任教师要求的予以留用。
(二)招聘方式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意者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附后),与相关材料一并发送邮件或直接投递至各学院(电话、邮箱地址见下表)。
(三)招聘名额分配(附分配表)
二、非专任教师(含管理人员、辅导员、教辅人员等)招聘
(一)招聘条件
211工程院校或全国重点大学法学、经济、管理、哲学、文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与拟从事的工作相称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考试的方法,择优录取。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并填写1-2个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按招聘岗位总数的1:1.8划线,达到统一分数的进入面试(我校将组织专门的专家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出来以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最终排名,并依照排名先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经政审合格、体检合格(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后,我校方予以正式聘用。
(三)招聘名额分配(附分配表)
《非专任教师(含管理人员、辅导员、教辅人员等)招聘名额分配表》
(四)考试报名
本次报名通过现场和网上两种方式进行。异地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的,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非专任教师招聘报名志愿表》发送至xzrszp09@,并须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包括学习阶段成绩单)一份,以A4纸打印装订即可;照片两张。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带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勤业楼5010室)
4、报名费用:5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4月6日-2009年4月8日
6、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4月6日-2009年4月8日,并请准备上述"报名材料"
7、笔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上午9点(笔试请携带相关证件、蓝/黑墨水笔、2B铅笔)
8、联系电话:023-67258272 联系人:朱老师 申老师
三、聘期待遇
(一)专任教师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符合我校博导任职资格或作为学科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的,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享受教职工购买渝北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同等待遇;
2、优秀博士给予3.5-7万元资助。应届博士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具有海外博士学位者可另行协商待遇和聘用方式;
3、引进人员按学校岗位聘任办法竞聘相应教学科研岗位,并可竞聘特设岗位。
(二)非专任教师(含管理人员、辅导员、教辅人员等)
实行人事代理。具体参见《西南政法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附后)。
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