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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及学校需求,经市政府同意,今年采取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121名(其中:电大1名,中师9名,中学94名,小学及幼儿园17名)高校毕业生到市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的条件及范围、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含)及其以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时间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
3、安徽省生源或户籍。
4、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中等师范、电大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凤阳师范的舞蹈和图书管理岗位为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以上被录用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被录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6、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未就业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7、学用一致,专业对口。
二、招聘录用原则
1、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能力测试成绩*30%。)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2、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招聘录用程序及办法
1、公告
滁州市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将市直学校需求教师岗位的学科和人数、招聘对象及条件、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及科目等内容在滁州教育网发布,在有关媒体公告,同时在滁城张贴招聘简章。
2、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滁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3036025,3032367。
(3)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①考生需提供高校的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报到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经学校验印的推荐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经验印的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②报名时填写:"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③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45元,能力测试费每人收取80元。
④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⑤4月29日至3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2:1。不足2:1的学科岗位须核减招聘指标;职业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不足2:1的,报经政府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3、笔试
(1)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参加考试,卷面分为140分。
(2)公共课考试:考《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卷面分各为30分。
(3)考试时间:5月1日
上午:8:00--9:00《教育学》
9:40--10:40《心理学》
下午:3:00--5:30专业课
4、能力测试
根据各类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招聘岗位按1:2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并组织能力测试工作。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5、命题制卷:本次考试将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命题范围:中等师范、电大为硕士研究生层次教材(凤阳师范的舞蹈和图书管理除外);中学、中等师范的舞蹈和图书管理为本科层次教材;小学为专科层次教材。不指定参考书目。
6、加分因素
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报考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7、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设置的招聘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在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体检。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被公示人员进行政审。公示期满后,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政审不合格的,由同学科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组织核查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根据市直学校的学科需求自主择校,经市直用人学校考核合格,报市政府批准,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考生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新聘用毕业生须进行岗前培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农村支教1年。
8、9月1日前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按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滁州市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滁政办[2009]21号)执行。
2、滁州中学另外公开招聘8名教师,参照本简章自主安排。
本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市直中学(中师、电大)招聘教师学科和人数
滁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