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凤阳县教育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凤阳县教育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的民生工程。按照我县教师编制和教育教学的需要,根据滁政办〔2009〕21号《关于滁州市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公开招聘153名教师充实到缺编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其中高中63名(含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10名),小学87名,幼教3名。现将我县2009年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 编内招聘的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四) 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按照市政办〔2009〕21号文件确定的"四统一、四分散"的方法,即:按全市规定的统一时间报名、统一时间考试、采用市统一命题、由市统一阅卷。报名、考试(能力测试)和聘用在本县组织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高中和小学(幼教)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社会类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社会类定向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
3、高中教师为安徽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业高中需要的专业课教师,应是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被录用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被录用后的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小学教师为到我县报到且未正式就业的凤阳县户籍(或凤阳师范毕业的)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幼教应是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社会类报考人员应是凤阳县户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考条件且现聘用在我县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上的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小学教师录取后全部到村小任教。既符合师范类报考条件又符合社会类报考条件的,由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后不得更改。
6、凡进入凤阳中学、凤阳二中、职教中心任教的教师一律要到基层学校任教一年,任教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到原聘用的学校办理正式的聘用任教手续。
7、除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外,其他学科需学用一致,专业对口。
8、按边远特困学校定向录取的人员,在规定的的服务期限内(不低于5年)不得要求调动,否则按自动放弃或按自动离岗予以除名。
四、招聘流程及办法
招聘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成绩公布-能力测试-总成绩公布-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发布公告:由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制定招聘公告,在凤阳教育网及教育局、人事局公告区发布。实行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2009年4月1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6721441-8012。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当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推荐表、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四张。社会类报考人员除上述有关证件外,还应提供代课学校出具的证明(小学为中心校)并与教育局备案的名单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名。已具备教师资格但还没有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办理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对职业中学的专业课教师或紧缺学科的教师岗位报名比例不足2∶1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1、4月29-4月3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 9:00《教育学》
9:40-10:40《心理学》
下午:3:00- 5:30 专 业 课
笔试由滁州市教育局统一命题、阅卷,县组织考试。笔试分专业课和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两大类,专业课占70%,公共课占30%。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参加考试,卷面分为140分,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卷面分各为30分;中学为本科层次教材,小学为专科层次教材(不指定参考书目)。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与查分: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凤阳教育网和教育局、人事局公告区内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到县教育局服务大厅填写查分申请表,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统一到市教育局查分。
(五)能力测试:县教育局、人事局根据各类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以招聘学科的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组织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社会类报考人员不参加能力测试,只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能力测试成绩×30%。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加分因素: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报考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八) 公示与体检:县教育局、人事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设置的招聘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在县教育网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体检。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再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对被公示人员进行政审。已与我县签订聘用协议的地理学科人员直接参加体检和政审。公示期满后,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三年内不得要求调动。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由同学科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与培训: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县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县教育局要对新聘用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费笔试每科收取45元,计三科135元。能力测试费每人收取80元(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收取)。
六、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或取消招聘资格。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当年或下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6722407(县纪委信访室)
凤阳县教育局 凤阳县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