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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椒县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及学校需求,经县政府同意,今年采取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66名(其中:高中16名,县一职高10名,小学37名,实验幼儿园3名)高校毕业生到全县有关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编内招聘。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
(四)择优聘用。
二、招聘教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时间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
3、户籍不受限制。
4、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全椒中学所招聘岗位均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全椒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的本科毕业生。被录用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被录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6、小学、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学用一致,专业对口。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原则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经县教育局初审,招聘岗位数如下:
学科 |
全椒 中学 |
慈济 中学 |
城东 中学 |
县一 职高 |
古河 中学 |
小学 |
合计 |
语文 |
1 |
|
1 |
1 |
|
5 |
8 |
数学 |
1 |
|
1 |
|
|
5 |
7 |
英语 |
1 |
1 |
1 |
|
|
15 |
18 |
物理 |
|
1 |
|
|
|
|
1 |
化学 |
|
1 |
|
|
|
|
1 |
生物 |
2 |
1 |
1 |
|
1 |
|
5 |
地理 |
|
1 |
1 |
|
|
|
2 |
信息技术 |
|
|
|
3 |
|
3 |
6 |
机电 |
|
|
|
2 |
|
|
2 |
电工电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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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1 |
数控技术应用 |
|
|
|
1 |
|
|
1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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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1 |
音乐 |
|
|
|
|
|
3 |
3 |
体育 |
|
|
|
1 |
|
3 |
4 |
美术 |
|
|
|
|
|
3 |
3 |
幼儿教师 |
|
|
|
|
|
3 |
3 |
合计 |
5 |
5 |
5 |
10 |
1 |
40 |
66 |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至4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全椒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5035204。
3、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考生需提供高校的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报到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经学校验印的推荐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经验印的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以及加分的依据材料(受理加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3日17:30)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2)报名时填写:"全椒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学科1个岗位。
(3)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2:1以上方可开考。职业中学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不足2:1的,报经政府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4)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公示,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4)4月 29日至 30 日(正常上班时间)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且相对稳定,以保障及时联络。
(二)选拔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能力测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
(1)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参加考试,卷面分为140分。
(2)公共课考试:考《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卷面分各为30分。
(3)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日。
上午:8:00--9:00《教育学》
9:40--10:40《心理学》
下午: 3:00--5:30专业课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10分。
(5)命题制卷: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命题范围: 中学为本科层次教材;小学为专科层次教材。不指定参考书目。
2、能力测试:县教育局根据各类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和能力测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并组织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能力测试200分,包括备课和说课。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定。
3、考核:加强对竞聘人员德才方面的考核。竞聘人员在2009年4月1 日前被批准为中共党员的加2分;在高校读书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获得一次、两次、三次及以上的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得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的加5分,获得两种称号的人员加5分,不累计加分。
4、成绩计算: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能力测试和加分组成。笔试成绩占70%,能力测试占30%。
5、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竞聘人员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并列的同等对待)。凡竞聘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的一律不予参加体检。体检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对放弃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所缺人员从同一学科的竞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没有选聘到人员的学科,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对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45元,能力测试费每人收取80元。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解决。
六、聘用及管理
考试、体检均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一)聘用
根据聘用岗位数和体检合格人员的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根据各校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一次性选定聘用学校。同一学科总分并列的,抽签确定顺序,再依次选定聘用学校。
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2009年8月10日到规定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009年8月15日前不与规定的学校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待下一年招聘。
(二)培训
新聘用毕业生须进行岗前培训。未经批准,签约人员不参加培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09年8月23日到签约学校报到,5天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管理
聘用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一年的见习合同,合同一式五份。一年后,由县教育局、人事局按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聘用人员待遇
在见习期间内,比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入编后,享受同等待遇。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自受聘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全椒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