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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将对空缺岗位再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发〔2008〕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备注 |
药物研究所分子药理学 |
1 |
应届毕业生 |
药理学或分子生物学 |
博士 |
有医学背景 |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科学研究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乐于奉献,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科研工作。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3、具有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于2009年4月24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及应聘所需材料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ykyzhaopin@,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和拟获学位"。
(二)面试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1:5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网上公布。
2、面试人员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确定入围和体检、考核人员
1、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3、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请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调剂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09年7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材料要求及投递
1、《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附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15509
电子邮箱:ykyzhaopin@
院 主 页:ww***.cn[点击查看]
附件: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应聘报名表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