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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与管理人员公告 5月8日至17日报名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创办于1964年。现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财经系、应用外语系、石化工程系、艺术与设计学院等7个系(院),普高教学主体在从化校区。
现因教学和专业发展的需要特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与学科带头人。学院所需要的人员,都必须具备足够能力应付节奏快速的工作环境、不断创新的知识领域,并能够赋予学生、家长、同事足够的爱心、关心、诚心。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待遇可面谈协商。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方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及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一)拟聘岗位、专业
职位代码-岗位-所需专业-人数
01-机电类专任教师-机械、数控、汽修、塑料模具等专业方向-3
02-计算机专任教师-信息安全、图形图像处理等专业方向-2
03-财经类专任教师-金融、证券、财经类等专业方向-3
04-管理类专任教师-工商企业管理类专业-4
05-外语类专任教师-外语类专业-2
06-艺术类专任教师-艺术设计类专业-2
07-石化类专任教师-石油化工类专业-1
08-实训教师-专业不限-3
09-辅导员-专业不限-2
10-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专业不限-5
(二)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教师(含各类专任教师、实训教师、辅导员)岗位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其中,专任教师需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以及中级以上职称。
教授、副教授、博士、有多年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科研、经济、工程等其他系列的高级职称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3)年龄要求:正高职称50岁以下、副高职称或博士40岁以下,其余35岁以下;本市户口可适当放宽,副高不超过45岁。
(4)在2009年5月17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等规定。
2、教学行政管理岗位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以及具有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3)年龄要求一般在35岁或以下,本市户口可适当放宽至40岁。
二、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属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享受学院现职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8日-2009年5月17日;
(二)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报名登记表
填写好《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其他材料
个人简历(贴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高校教师资格证、结婚证、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资料复印件,两张小一寸和生活照片以及配偶基本情况。
上述应聘材料请邮寄送达,不接受电邮方式应聘。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75电话:020-87693662
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2、资格审核;
3、笔试;
4、笔试通过者,参加面试;
5、体检;
6、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学院讨论拟聘人员名单;
7、网上公示。
五、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专任教师和教学行政管理岗位均参加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二)教师面试:包括面谈、学科教学和操作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面谈、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占30%、试教占70%的权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三)教学行政管理人员面试:包括面试、面谈。
对应聘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行政管理的业务能力等。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人数依面试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五)综合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其它
(一)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总工会网和我院的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附件: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二○○九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