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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人事处同意,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现面向校外招聘管理干部1名。
一、应聘条件
1.学历要求:重点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是重点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2.专业要求:治安管理或侦查学;本科专业应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能力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其它要求:因工作性质需要,男性优先考虑;中共党员;优秀本科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
二、应聘须知
1.被聘用者将按照我校的规定,按照人事代理制度进行管理。有关人事代理制度的详细规定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文件。
2.报名地址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公安处
3.报名方式
毕业生持本人的应聘简历等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也可先通过邮件报名,初选后符合条件者再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指定地点。
联系人:张 炜
联系电话:029-85310119
E-mail:zw110@
4.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20日。
请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报名。我们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再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