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山东省立医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山东省立医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山东省立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6月12日前报名
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迄今已有112年的历史,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山东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山东省红十字会医院、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院。现有员工2148人,其中高级职称719人,具有博士学位380人,博士后工作人员4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等高层次人才60余人。拥有开放床位2000余张,年门诊量190万余人次,年出院病人6万人次。医院设有74个临床和医技科室,拥有12个省部级医学科研中心,18个医院特色诊疗中心,11个省级卫生系统重点学科,5个泰山学者岗位。医院拥有PET-CT、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900余台。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佳医院"等10余项国家荣誉称号。目前,山东省立医院加挂"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牌子,成员包括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山东省儿童医院、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经省委、省府批准山东省立医院在济南东部新城奥体中心对面新建一所占地406亩、开放床位2000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医院。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山东省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首先符合人事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副高级以上职称,本科学历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五年以上。
3、热爱医院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高校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以及各相关执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名
1、材料可面呈、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人力资源部。
2、请符合条件人员于6月12日前直接到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或电话确认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面试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资格。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本、发表论文(SCI收录)、获得科研奖励及各种荣誉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认真及时进行审查把关。
(四)面试
根据《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精神,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我院拟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经过我院人才招聘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临床技能水平、科研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招聘过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人事厅和卫生厅规定程序组织进行,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卫生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1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三、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济南市经五纬七路324号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250021电话:0531-85186403(内线)87060696(外线)
E-mail:syrsc@
联系人:曹铭锋、乔记兵
山东省立医院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