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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抚顺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医院工作简章

(全职,发布于2009-05-2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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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抚顺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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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乡镇医疗人员素质,改善医疗环境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单位就业,为农村医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人才储备。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抚政发[2009]7号)文件要求,抚顺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决定选拔2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医院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7-2009年毕业,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工作能力。
  3、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抚顺辖区户口(即入学前户籍为抚顺辖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按专业统一报名,待确定人选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成绩统一分配的方式。此次报名可与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兼报。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0日,报名地点在抚顺市人才市场(地址:城东新区长城街新二中西侧)。
  3.资格审查。市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4.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考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5.7月6日至10日,考生到市人事局一楼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科目内容
  参加2009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B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医疗专业基础知识》(生理、解剖)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30分,《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试题及试卷使用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试卷,考生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的200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1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所报的专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向社会公示。
  4.面试
  面试在市纪委监督下,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由市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体检、考核、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考核由市人事局共同组织,由县(区)卫生局、县(区)人事局一同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市人事局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在抚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1、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
  2、选拔的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实行人事代理,由所在县、区人才服务机构代管,免交代理费用,组织关系转迁至医院。
  3、服务其间发给相应补贴,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其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照自由择业者参保人员办法交纳,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解决。
  4、由所在单位负责对选拔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办公、食宿和正常的业务开支问题,并负责进行跟踪考核,年度末县(区)人事局负责对每个毕业生写出书面鉴定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5、毕业生在服务期内,表现优秀的,2年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在县(区)、乡镇所属卫生系统工作。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工龄连续计算。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6、分配原则: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根据县区申报计划,参照考生户口所在地,统一协调确定服务去向。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各县(区)选拔人数、专业及单位附后。
  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29986   2426132   2431133  7500452
  
    抚顺市人事局
    抚顺市财政局
    抚顺市卫生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工作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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