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根据《雨湖区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实施方案》,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
公历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本专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并志愿在我区招考定向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对象。
三、招考计划:
招考小学教师8人,具体分为:语文2人(定向学校:江南小学、先锋小学),英语2人(定向学校:许家铺小学、富强小学),体育1人(定向学校:湘锰小学),数学1人(定向学校:金桥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美术1人(定向学校:先锋小学),音乐与信息技术1人(定向学校:人民小学)。
四、录用人员性质: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我区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五、报考条件:
㈠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
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㈢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㈣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公历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在职人员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
3、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中级(或大学四级)以上水平。
六、录用办法:
1、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
①笔试内容为小学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新理念及教材教法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按7:3的比例合成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与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同堂进行。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其他学科为120分钟。专业知识试题难度:为初中毕业会考起点,高中毕业会考难度。
②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原则上按1:5的比例安排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由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根据所报学科抽签备课并上课一节。
③技能考核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内容为相关技能测试和个人特长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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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