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折合后不低于60分),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按城区学校、农村学校招聘学科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但综合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联合实施。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都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与管理
1、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国家人事部[2005]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县人事局开出公开招聘人员录取通知后,县教育局与被录用的对象签定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凡被录取的考生,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分配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但综合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否则,不补录)。县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管理:本次被招录的对象列入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凡报考录用的对象,需服从县教育局的岗位安排。被录用的对象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被聘用者五年内不得提出调离单位的要求。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向洪振
副组长:肖健莫小平
成员:毛永祥向卫国张俊刘昌林张兴祥向道春陈万水黄飞李南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由向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万水黄飞李南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