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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6-2 9:25:15 点击:12 重庆市黔江区人事局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09年度公开选聘民族职业教育中心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有效补充我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教师缺额,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短缺专业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为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选聘教师38名,选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3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钳工、焊接技术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历就读期间每学年度各学科考试成绩单、有关职务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一律无效);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附表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由黔江区人事局、黔江区教委、用人单位组成选聘小组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于2009年6月14日上午8:00—9:00在报名地点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的1:2时(硕士生可降低为1:1),则相应递减选聘人数。 2.面试:2009年6月14日上午9:00正式开始。考生分岗位按公布顺序参加面试,迟到者在最后面试。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自我介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个人爱好等); (2)试讲:自选题材。了解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课堂结构安排、板书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时间在8分钟以内; (3)选聘评委提问。 3.每位应聘者面试结束后,由选聘评委根据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 (三)体检 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暂定,根据面试进度,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在报名地点和黔江人事人才网(网址:rs***.cn[点击查看])公布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于6月17日上午7:30在重庆市黔江区人事局集中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并结合教育行业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四)考核和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由黔江区人事局、黔江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及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 由重庆市黔江区人事局、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在重庆市黔江区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经审批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经审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事局、重庆市黔江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9223006 023-79222658 023-79339211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2009年选聘教师计划表(见相关下载)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