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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09年人才招聘公告(三)
经研究,我校部分2009年教学/科研岗位继续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教授及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40周岁以下的博士;30周岁以下的硕士;
(二)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三)专业方向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要一致或相近;
(四)有较强的教师职业发展潜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单位 |
需求计划 |
|||||
岗位 |
学历要求 |
学位、职称要求 |
专业 |
研究 方向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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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
教学/科研 |
研究生 |
硕士及硕士以上 |
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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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源环境 学院 |
教学/科研 |
研究生 |
硕士及硕士以上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城市规划 |
1 |
政法学院 |
教学/科研 |
研究生 |
硕士及硕士以上 |
哲学 |
|
1 |
政法学院 |
教学/科研 |
研究生 |
硕士及硕士以上 |
政治学或马克思主义原理 |
|
1 |
三、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应聘人员可到学校人事处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
(二)报名地点: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玉溪市凤凰路134号,邮编653100),电子邮件:zhouming@,联系电话:0877-2058559联系人:周老师(人事处)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玉溪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录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作原件。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五、考核
考核以集中试讲和面试为主,也可采取笔试、座谈等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对本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口头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及教师的其他素质;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座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对某一问题的看法与认识,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择优初选聘用对象并报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拟聘人员向社会并公示,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教育厅和市人事局审批。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和市人事局批准后,与玉溪师范学院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玉溪师范学院
2009年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