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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09年全市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84名(其中:政府系统216名,地税系统9名,质监系统8名,药监系统7名,检察院系统44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临沧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2009年6月12日《临沧日报》查询,如要查询全省考录信息请登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cn[点击查看])。检察院系统招录以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27日24:00(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络报名和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ww***net[点击查看]或ww***com[点击查看]或ww***.cn[点击查看]。
(三)缴费时间: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30日24:00。
三、报名流程和有关规定
(一)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网上交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上述报名网站。
(二)有关规定
⒈有关学历界定。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若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非2009年毕业的考生如按2009年毕业的信息填报,则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要求2”为“不限”的岗位。
⒉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界定标准。公安专业毕业生指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非公安院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法医、痕检、侦查等专业)毕业生。
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院校名称前冠以“公安”或仅仅冠以“警察”、“警官”字样的院校,视为公安院校,这类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等。
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及在县(含县)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在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未满1年的,如在1年内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6月解聘的人员,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员,则没有1年工作经历)。
市森林公安局招考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要求任公务员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以前。
三)报名注意事项
⒈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审核通过,考生的报名信息就不能修改,未通过审核或尚未审核的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⒉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请考生到ww***.cn[点击查看]自行下载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⒊报名时,请考生准备好一张160像素(高)×130(宽)像素,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近期清晰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并严格按要求自行上传。
⒋为方便考生,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请考生自行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⒌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考试网的相关细则,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请于6月30日以前将相关证明提交到报考岗位所属公务员主管部门,最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四、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年龄必须为18周岁(1991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以上;部分岗位需27岁以下的,要求为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29岁以下的,要求为1980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35周岁以下的,要求为1974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⒊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⒍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⒎报考公安机关的须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⒏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规定
⒈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9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9年毕业的学生、现役军人、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2009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
⒊市森林公安局招考定向基层公务员的职位只允许县区级及以下基层公务员或已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报考,市级公务员不得报考。
⒋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网络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即对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只有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时候,报名人员信息才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名者的数据进行维护。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须达到3:1方能开考(特殊的岗位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定向公安院校及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受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的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
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ww***.cn[点击查看]公布。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17日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临沧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全省统一为2009年8月22日、23日,笔试地点及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⒈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⒉对于我省招募或我省生源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报考我省公务员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⒊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报考人民警察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⒋根据省委对我省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要求,在2009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拟对少数民族给予政策照顾。具体政策省上将另行公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资格复审时请将相关加分证明提供给报考部门所属公务员主管部门。
六、面试
2009年全省各级公务员考试不设储备人员库。
(一)确定面试人员
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统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⒉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报考地资格复审开始1周前,向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只进行一次递补。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含公安系统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可到所报考单位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查询。
(二)考生信息复审
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所报考的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严格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考生,则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递补人员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后进行等额面试。
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持以下原件进行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三)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后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2009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最低控制线,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⒈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⒉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人员名单将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干管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
(四)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整个考录过程邀请同级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十、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招考公告》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布,各县区不得再发布公告与招考简章,有关招考政策请登陆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
报考咨询电话:
临沧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127617
临沧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2128062
临翔区:2166463
云 县:3211404
凤庆县:4214824
双江县:7625604
沧源县:7125380
耿马县:6121624
永德县:5220906
镇康县:6630131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临沧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简章》即临沧市2009年公务员招考岗位计划请直接下载《2009年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岗位表》查阅其中临沧市部分
文章来源于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