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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喀什地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7月1至15日报名
为进一步提高喀什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 "双语"教学工作,大力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加快民汉合校进程,经喀什地区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决定,今年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农村中小学汉语学科和"双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的学段学科(招考人数为1000名)
小学段
1、汉语学科
2、用汉语授课的数学学科
3、用汉语授课的信息技术学科。
中学段
1、汉语学科
2、用汉语授课的数学学科
3、用汉语授课的物理学科
4、用汉语授课的化学学科
5、用汉语授课的生物学科
6、用汉语授课的信息技术学科。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敢于主动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
2、热爱教师职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边远贫困乡村学校任教。
(二)资历、学历和身体条件
1、年龄:
(1)凡报考者年龄必须在30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
(2)经核实,经各县市教育局核实,曾经从事过代课教师工作的和现在在岗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
2、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小学段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中学段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属内高班大学毕业生者,无教师资格要求。
3、汉语水平的要求: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条件。
小学段
(1)报考汉语学科的,HSK等级须达到6级以上;
(2)报考"双语"学科的HSK等级须达到5级以上。
中学段
(1)报考汉语学科的,HSK等级须达到7级以上;
(2)报考"双语"学科的HSK等级须达到6级以上。
4、学历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或者成人高等教育脱产本、专科学历。
(2)报考小学学段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学段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代课教师必须具备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脱产)本、专科应(历)届毕业生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在2003-2008年被喀什地区补充教师考试录用在岗的教师;
4、在2006-2009年被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自治区特岗教师考试录用的;
5、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15日
2、报名方式:
(1)户口属于喀什地区生源者须持:1、户口薄2、身份证3、毕业证4、教师资格证5、HSK证书6、父母所在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须均为原件),师范类考生在生源地教育部门、非师范类的考生在生源地人事部门进行现场报名。本地区考生不得进行网上报名。
(2)外地区考生的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喀什政府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2009年喀什地区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须填写《政治思想审查表》,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考试结束后由喀什地区教育局对上线考生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外地考生报名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汉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HSK)和《政治思想审查表》(以上材料须均为原件)到喀什地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2009年7月28日-7月2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详情请于7月1日后登录喀什政府信息网)。
3、报名及考试费用
(1)报名费:每人15元
(2)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1)小学段
汉语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文科综合
数学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数学
信息技术:汉语(语文)、政治、信息技术
(2)中学段
汉语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文科综合
数学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数学
物理学科:汉语(语文)、政治、物理
化学学科:汉语(语文)、政治、化学
生物学科:汉语(语文)、政治、生物
信息技术:汉语(语文)、政治、信息技术
注:以上考生均用汉文答卷;民语系考生考汉语, 汉语系考生(含民考汉)考语文;每学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满分150分。
2、考试时间:2009年8月8日-8月9日
8月8日上午:10:00-12:00 汉语(语文)
8月8日下午:16:00-18:00 政治
8月9日上午:10:00-12:00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文科综合
以上时间为北京时间。
3、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法
(1)本地区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县市补充教师考试工作负责人,于8月4日到地区教育局统一领取。
(2)外地区考生的准考证由其本人于8月5日到喀什地区教育局凭身份证领取。
4、考点设置:考点均设在喀什市,具体考点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政审及学历审查
体检、政审及学历审查在喀什地区补充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由喀什地区卫生局、喀什地区公安局、喀什地区人事局及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标准负责实 施。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具体内容可登录喀什政府信息网查看,体检费用为每人80元。
六、录取原则
按照地区下达的各科教师招录计划,采取总分控制,单科限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根据报名的学段学科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其它
咨询电话:0998-2523186
喀什地区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和 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