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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县卫生局2009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 适应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才资源,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活力,保证我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关于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成都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专业及人数:
(一)医学专业:77人
1、临床类专业42人(含临床医学35人、中医5人、预防医学1人、心理咨询1人)。
2、护理类专业(含助产士)20人;
3、医技类专业15人(含药剂4人、检验5人、影像5人、麻醉1人)
(二)非医学专业:3人
计算机专业1人、财会专业1人、医事管理专业1人。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凡进必考,按专业需要,择优聘用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二)学历条件
1、医学专业:
(1)报考县级医疗单位的条件:临床医学专业需具备研究生学历,县妇幼保健院可放宽至本科学历,护理专业和其他专业需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各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考条件:各专业(除护理外)均需具备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必须具备中专(含)以上学历。
2、非医学专业:
需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户籍及毕业时限要求:
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考生原则上为成都市户籍。2004年(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
(四)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将被取消考录资格。自2007年以来被录用后不到录取单位报到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日-2009年7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双流县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原卫校);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2)报名时填写《双流县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表》。
(3)在报考过程中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随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笔试收费50元。进人面试的人员需另交面试费80元/人。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23日。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计,按70%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1、笔试内容:
医学类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成绩的30%)、卫生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非医学类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9:00-11:30 。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须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二)、面试。面试评分成绩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专业录取名额200%的人数确定。考核了解其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考试工作在双流县卫生系统招考大中专毕业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实行聘用制,个人志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原则上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一个月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00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