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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0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

(全职,发布于2009-07-1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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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规定,现将200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9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21名,引进紧缺人才209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0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

文山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

州属和各县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简章》,在上述网站公布。

点击打开州属和各县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简章》。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0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主要面向文山州户籍(2008年12月31日前迁入)或文山州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属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计划,允许非文山州户籍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户籍限制;文山师专普通招生计划2009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的户籍限制。

(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工勤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代课教师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人员;

2、2007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2009年度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全州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只面试的岗位除外)。

报名网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7月15日8:00 至7月22日24:00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在同一笔试专业类别内,符合岗位设置条件需求的,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同时报考1个州级岗位和1个县乡级岗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近六个月(2009年1月至6月)内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为系统自动审查,不进行人工审核,报名数据不进行人工维护,请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具体报名流程见云南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ww***net[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

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每天上午公布前一天的报名数据。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它岗位,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其报考其它岗位。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在线查询缴费结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于7月27  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2、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关于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证》的学生)。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就业报到证的,其学历视为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

(5)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6)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该条例删除了原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2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含双岗位),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省考试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不实行网络报名和缴费,具体报名缴费办法由各县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

    报名结束2周内,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在报名点及上述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09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请于7月28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文山州人事局进行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1日至开考前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考的县人事部门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州人事局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注: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在招聘计划中明确。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3:1的,经州人事局审批后可进行调整、归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明确为特岗的,可以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若报名结束后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到3:1的,不再作为特岗开考。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文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 2009年9月13日。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总分各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以《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主。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归属类别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划分为二十三类归并命题,试卷分甲乙两类。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中专及以上的,考乙类试卷;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考甲类试卷。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教材。

州人事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3、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3:1开考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由各县人事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按各专业类别或岗位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分州属和各县分别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特岗开考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的60%。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笔试加分。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参照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对于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笔试成绩加4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4)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优惠,大学本科毕业加2分,大学专科毕业加1.5分,中专毕业加1分。符合加分优惠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按《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按文件规定办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资料。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少数民族、优秀运动员等所有符合加分的人员在报名时通过审查后,将于笔试前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但校核工作则延至资格审核时进行。

5、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公示

    9月22日,云南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个人分数;9月23日,文山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将对各岗位得分排名进行公示。

(二)考生信息审核

    在面试前两周内,由各县人事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确定资格审核人选,并组织进行资格审核;不面试的岗位也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州人事局在资格审核结束后2天内在上述网站公布,并及时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审核,但只进行一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资格审核不合格、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或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需要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在州人事局的指导下,由各县人事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州属单位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县属单位2009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只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并在上述网站公告。

    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实作等)进行。面试要素由各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用人单位的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具体确定。

    各县各单位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考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考场面试共设考官7人,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其中招考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2人。

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以保证公开平等竞争。

2、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按2:1确定,低于或高于2:1比例的岗位,须报经州人事局批准,并在面试前公告。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的为合格成绩,成绩合格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因各种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不足2:1时,则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补足面试人数(自动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同级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只进行一次递补。

3、综合成绩计算

(1)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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