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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太原市属中小学公开招聘318名教职人员公告 7月15日至20日报名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09年市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直属单位和高校的教辅人员)教职人员录用工作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总计318个,其中大学生岗位197个,在职人员岗位121(详
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学生。指2007年至2009年未就业的国家统招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国家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在职人员。指在职教师、教辅人员和2006年以前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大学生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报考中专、中学、直属单位和高校教辅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毕业生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2.在职人员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报考教师(教辅)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辅人员包括:图书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心理健康教育、校医、会计、出纳、后勤管理员、实验员、高校专职辅导员等辅助人员。其中图书管理员、出纳、后勤管理员三类岗位的人员其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报考教师(教辅)岗位的人员均应具有三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单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熟练的业务技能。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5)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免试直接进行考核,不占本次招聘名额。
3.其它说明
(1)市直属学校(单位)在职教职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聘用制干部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3)我市县(市、区)教育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名的证明。
(4)对困难家庭(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农村贫困户)报考人员免收报名与考试费用,但必须在7月15日-7月20日把相关材料送至太原市教育局招聘办公室(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羊市街19号)审核,逾期不送交者不予免费。
(5)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以上加分对象必须在7月15日-7月20日把相关材料送至太原市教育局招聘办公室(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羊市街19号)审核,逾期不送者不予加分。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太原教师招聘网(ww***com[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7月20日
网上报名开始后,市教育局将于每天16:00-18:00在太原教师招聘网上公布各岗位前一天的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
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审查时间:2009年7月16日-7月22日
3.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7月16日-7月24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6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理论考务费40元,专业综合知识考务费40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校(单位)的一个岗位。
(3)报名、笔试、面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5:1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特殊专业除外)。
(6)审核意见在报名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告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8月5日。7月30日起报考人员开始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ww***com[点击查看])
笔试内容:共2科,即公共理论、专业综合知识。
(1)公共理论: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政策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2008年以来的时事政治等内容。考试时间6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专业综合知识:教师岗位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新课程理论、课程标准(纲要)、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与能力;教辅岗位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所报岗位进行排名。
(三)资格复审(8月12日-8月13日)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复审地点: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太原市羊市街19号)。
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有关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8月19日-8月23日)
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面试分讲课和答辩两部分。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个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2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题目现场抽取,面对评委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
2.报考教辅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8月25日)
根据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本学科本学段录用考生面试成绩的最低分,否则不予录用。
(六)体检(8月26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须递补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事局批准,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8月27日)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单位)进行。主要考核拟录用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从事教师、教辅职业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太原人事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太原市教育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太原教师招聘网(ww***com[点击查看])、太原教育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拟录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审批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351-4223097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51-2020341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