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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省农安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和完善教育用人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老化、短缺等问题,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教育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长教字[2004]20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
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试用与聘用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2、应聘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院校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个别专业急需急用的教师,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3、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持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4、应聘小学一线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持有教师资格证,2001、2002、2003年农安籍师范类学校毕业生。
5、2009年5月通过待岗教师调查摸底,在《待岗教师志愿表》中申请参加考试,持有教师资格证人员。
三、招聘计划
2009年计划招聘教师195人。其中高中招聘30人(农村高中10人,县城高中20人);职教中心专业教师15人;县城初中招聘20人;农村小学招聘130人,其中农安籍师范类毕业生80人,待岗教师50人。
四、招聘时间
7月15日-7月23日报名;7月29日组织统一考试;8月5日开始组织面试。
五、招聘程序
1、学校申报用人计划。学校根据省定编制标准和学科教学实际需求,确定招聘人数及岗位,于7月8日前上报教育局。教育局统一审核各学校的编制情况,确定拟招聘人数及岗位(各校拟聘人数计划附后)。
2、公示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办法。通过电视台设专栏、农安教育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办法。
3、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档案、报到证、原始学历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有效证明)、自荐书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应聘职教中心教师的到职教中心教务处报名),审检合格后,填报竞聘岗位及各种相关表册。
4、组织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赴外地命题,统一在县城设一个考点组织考试,统一聘任主考、副主考、监考和工作人员。考试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初、高中按竞聘学科考试,小学考语文、数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到外地阅卷核分后密封,回来后在县纪检人员监督下拆封,依据考试成绩,按申报竞聘岗位,分系列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说课、讲课人员。
5、组织说课、讲课。说课和讲课分为高中、职教、初中、小学四个组别。高中组由十中统一组织。评委由校长、业务校长、教导主任、相关学科的学年组长、专家教师、明星教师和骨干教师参加,人数20人。初中为一组,统一在农安四中面试,评委确定的范围和人数与高中相同。职教为一组,在县职教中心面试,评委确定同上。小学为一组,评委由教育局抽调相关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20人。计分办法采取去掉三个最高分、三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为竞聘者说课、讲课得分。说课、讲课总计100分,每个人员的面试打分单由工作人员在评委打完分后统一收取,一人装一袋,待面试结束后统一拆封,在县纪委的监督下核分上分。
待岗教师考试语文、数学一张卷(满分100分),不再进行面试,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50人。
县招聘领导小组要组织成立面试监督小组,每个监督小组要有县纪检、人事、编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监督面试全过程。
6、录用。根据说课讲课(职教含实际操作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录用,额满为止。
7、 聘任。根据总成绩高低,初中、高中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小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后签订聘用合同。初中、高中、职教聘用的教师直接到校报到上班,小学签订聘用合同后,按成绩分乡定岗后,剩余聘用人员采取公开摘牌办法确定所去乡镇。待岗教师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所需岗位公开摘牌,到乡镇村小任 教。被聘用者一周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被聘到所在单位三年内不许调动。
六、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补充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组 长:王 伟(县委副书记)
张广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蔡亚章(纪检委副书记)
朱宝文(教育局局长)
金 平(人事局局长)
李凤良(财政局局长)
盛殿明(编委主任)
魏耀军(教育局副局长)
曲小光(教育局副局长)
于富洋(教育局纪检组长)
李国胜(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附:1.高中初中招聘教师计划点击下载)(
农安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