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中山市法制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山市法制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中山市法制局招聘2名法务人员公告 7月31日前报名
为补充工作人员,中山市法制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法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法务人员2名,聘期一年。
二、招聘范围
应届生、社会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3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法律或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2)采取邮寄或传真的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报名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曾发表的论文以及报名表格一并邮寄或传真(报名表格见附件或前往中山市法制局网站下载ww***.cn[点击查看]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04室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28065,13923359988。
传真号码:0760-88328061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筛选,确定拟聘人选。
六、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6月31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7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法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本局研究决定。
(三)聘用期间表现突出的,推荐报考政府雇员或公务员。
七、本公告由中山市法制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法制局
20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