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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2009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师资需求,更好地达到"两基"迎国检所需师资要求,根据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区府纪〔2009〕4号)和区委常委会议(区常纪〔2009〕14号)研究决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政治表现好,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西秀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在我区代课10年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
根据我区区情和中小学教师缺编的实际,拟招聘82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教师30名(语文6名、数学2名、英语5名、物理3名、化学4名、历史2名、地理1名、政治2名、音乐1名、美术2名、体育2名)。小学教师52名(语文6名、数学12名、英语13名、音乐10名、美术7名、计算机1名、体育3名),其中单独划线录取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报考音、体、美的考生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招聘人数将按比例下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5-30日。
2、报名地点:
(1)户籍属城区办事处(指东、南、西、北办)的考生持户口簿(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西秀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南华路22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七楼)。
(2)户籍属西秀区各乡、镇、办(指东关办、华西办)的考生持户口簿(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所在乡、镇、办报名。
(3)户籍以2009年1月1日前迁入的为这次招聘的有效户籍,应届毕业生未登记落户的以原籍为有效户籍。
(4)已婚人员须提供经县计生部门确认的计划生育证明。
3、考生报名时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交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两张,考务费100元。考务费统一收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用于考务工作的相关开支。
4、考生于2009年8月12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2009年7月31日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最后的资格审查。
(三)公告、公示
1、公告内容:(1)招聘教师公告;(2)考生考试成绩;(3)上线人员名单。
2、公示内容:(1)具备应试资格考生名单;(2)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名单。
3、公告、公示地点:区人民政府网站、西秀区教育网、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页、区教育局公示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
4、公示期:7天。
(四)考试范围:
考生分别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总分150分)、综合知识(教材教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知识,总分100分)。文科综合含中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理科综合含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的,必须是该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时任选文科或理科综合。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及科目:2009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30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15:00至17:00考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以招聘数1:1比例,分学科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分数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中小学分类按考生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加分因素:
(1)考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加3分;
(2)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独双户子女(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子女)加3分;
(3)西秀区户籍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考生(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及因国家开发建设征用全部土地的农民家庭考生(由乡镇和国土部门把关认定)加3分;
(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选聘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加7分,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加3分(凭区引导办、团区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我区农村中小学代课:5-10年(含10年)加3分;11-15年(含15年)加5分;16年以上加10分。凭代课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并由区教育局把关认定。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均凭原件在考试前验证加分)。
3、按招聘程序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4、被聘用教师均安置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若不服从安置,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教师经聘用后,在新聘用岗位需服务期满五年,方可办理调动。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被聘到教学岗位后,按国家规定分别享受中小学教师待遇。
举报电话:
安顺市西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463245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纪委办公室:3353689
安顺市西秀区监察局:3222496
联系电话: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3330119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3222604、3226273
西秀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1、《2009年西秀区农村中小学招聘教师一览表》;
2、《西秀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