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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200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50名教师

(全职,发布于2009-08-0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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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200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50名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中小学校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直中小学校拟招聘教师50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学历不限定全日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工作人员。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

1、考生自行登陆通化教育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和通化人才网(thrc.th),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通化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通化市新光路296号(通化市中心医院右侧500米,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心理咨询资质证等岗位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两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及同一底版电子照片(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文件,用U盘存储),到指定地点报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

4、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证明,须在报名登记表中"院校意见栏"内加盖院校公章,以证明该考生学历;如不能出具教师资格证书,需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证书编号,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如取得聘用资格,则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各岗位报考人数和比例将于2009年8月13日公布于通化教育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或通化人才网(thrc.th)。如报考比例不足1:3,将按照1:3的比例逐减岗位招聘数量,直至取消。

(二)领取准考证

1、考生在2009年8月15日,到通化教育信息网站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并回车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

2、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标识的信息和考场要求参加考试。

3、如《准考证》标识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能自动生成《准考证》,可拨打考务查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说课和答辩,报考体育、音乐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两部分。两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均为60分(含笔试加减分项)。笔试不及格的考生,不具备参加面试资格。

1、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6日。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相关的职业能力,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专业测试人选。

对于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学历档次择高确定名次。如学历档次相同,则按并列处理。

笔试成绩将在通化教育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或通化人才网(thrc.th)上公布。

2、面试:2009年8月22日。包括说课和教育理论答辩。报考体育、音乐教师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折算比例: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

4、考试总成绩将在通化教育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或通化人才网(thrc.th)上公布。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再相同,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名次。若说课成绩再相同,通过另设试讲确定名次。如考生放弃录用资格,则在相应学科后续考生中按名次依次替补。

五、相关政策

1、为吸引优秀高学历人才,改善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结构,规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待遇,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笔试免试(按满分计算),可直接参加面试。

2、为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对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与要求,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给予笔试成绩减10分处理。

3、对于考生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考试成绩。

六、体检、考核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聘用单位参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与考核结束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通化教育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或通化人才网(thrc.th),为期一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实施聘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在试用期内,试用教师本人如果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也将随之放弃,所造成的空岗位在相应学科后续考生中按名次依次替补。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35-3916907(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435-3275712(通化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通化市200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

2.通化市200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说明

 

通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问题不在于:一个人能够轻蔑、藐视或批评什么,而是在于:他能够喜爱、看重以及欣赏什么。[约翰?鲁斯金] ,www.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