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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海宁市图书馆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全职,发布于2009-08-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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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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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海宁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2日上午 9∶00 至下午 2∶00 。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面向镇(街道)图书分馆,通过图书总馆培训后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将派入分馆工作。

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图书馆事业,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海宁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录用办法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迁往海宁的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

2.资格审核。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到单位招聘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

3.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知识(高中语文、时政、法律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等)。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由体检、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拟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图书馆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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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曾经接触过世界上许多大人物,但我从没见过被人叱责之后,比被人称赞之后,更能把事情做好的人。 [查尔斯?休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