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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10月20日前报名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合作交流处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国际合作交流处管理人员,1人。
岗位职责:
1.出国手续办理;
2.外事接待、翻译工作;
3.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中共党员;
2.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较强的口译和笔译能力;
3.有一定的中文写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5.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有从事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7.身体健康。
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管理、辅助技术等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规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在招聘截止日期后两周内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素质考核,若两周内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第二轮综合素质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并电话通知。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新聘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南航分中心代理,聘用后享受国家、省和校内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如有政策调整按学校新的聘用办法执行。
应聘方式:
以上岗位只招收"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校内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如不方便书面投递或邮寄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
招聘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高级人才办闾浩赵海燕
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电话:025-84892461电子信箱:job51@
南航人才招聘网址:zp***.cn[点击查看]
书面简历投递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航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邮编:210016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