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佛山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城市林业、林业生态、园林、木本花卉、林木培育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研究与推广工作。现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名会计和1名林业科研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职位1、会计1名;2、林业科研实验技术员1名。
(二)招考对象1、会计职位要求:具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会计学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广东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
2、科研实验技术员职位要求:具全日制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植物学保护生物研究方向,熟悉植物生理生态、生理生化试验研究技术。年龄在28周岁(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
(三)招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4.熟悉本专业知识,热爱本专业工作,且有钻研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他有关证书、求职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三)报名方式1、将报名材料邮寄(以邮戳截止日为准)或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路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谭丽霞收;邮编:528222。2、将报名材料传真至我所;联系(传真)电话:0757-86635019;联系人:谭丽霞。3、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E-mail发送到电子邮箱:fstlx@
。
(四)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由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通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需于面试前一天持报名材料原件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核对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按照《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笔试,具硕士以上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报考专业对口岗位的免笔试。
(二)面试:对符合报名条件入围的考生组织面试,考官由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干部、本单位人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根据考试合格者确定体检和入选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按照(佛府[2005]15号)要求执行。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报市人事局审核,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相关手续。